bat365官方网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文章来源:党办 作者: 点击数:16366 更新时间:2014-03-11
一、职业道德基本要求
我国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一)医务人员医德规范(摘自卫生部通知)
——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二)廉洁行医诫勉临床行医十个严禁(浙江省卫生厅)
——严禁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严禁以介绍病人入院、检查、手术、治疗为理由而收取红包;
——严禁私自为药品经销单位或个人代开、代售药械或要求病人到指定药店购药;
——严禁设立或收取药械生产或经营单位发放的“临床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统方费”等形式的变相回扣;
——严禁为药品生产、经销单位登记、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
——严禁擅自收费、不合理收费或乱收费;
——严禁以介绍、转诊患者为由收取“介绍费”、“转诊费”等形式的回扣;
——严禁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物代药”;
——严禁涂改、伪造、销毁病历;
——严禁擅自接受新药临床观察及新药推广。
(三)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规范;
——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二、卫生部八项行业纪律
《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提出8项行业纪律,违反者将受到严处。这8项行业纪律是:
——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三、医院职工行为规范
(一)医生行为规范
1.热爱专业,对病人认真负责。
2.不断进取,对技术精益求精。
3.团结协作,业务上共同提高。
4.慎重守密,取得病人信任。
5.清廉正直,平等对待病人。
(二)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1.检查时热情负责,认真细致,按规程操作。
2.检查动作力求轻柔、舒适,减少病人痛苦。
3.举止庄重,保守病人隐秘。
4.医疗文书书写有科学依据。
(三)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1.认真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2.执行医嘱准确及时,护理记录正确清楚。护理操作常规进行,细致周到,准确无误。
3.“四轻”、“五勤”、“六心”,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
四轻:关门轻、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
五勤:眼勤、手勤、嘴勤、腿勤、脑勤;
六心:接待病员热心、对病人关心、解释回答耐心、治疗操作细心、高度的责任心、献给病人爱心。
(四)行政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1.坚持原则,明确是非。
2.善于学习,开拓进取。
3.联系群众,平易近人。
4.言行一致,办事认真。
5.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6.严守纪律,坚守岗位。
7.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五)后勤职工行为规范
1.热爱本职,钻研技术。
2.勤奋工作,认真办事。
3.文明服务,讲求效率。
4.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5.团结协作,互助互爱。
6.遵纪守法,秉公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