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衢州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数:13653 更新时间:2012-04-11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语委成员单位,市级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浙语〔2006〕2号)精神,2009年,省语委、省教育厅将对我市进行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为做好迎接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市语委于2008年7月11日召开成员单位全体会议,就《衢州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实施方案》予以印发,希望两区政府和市级有关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要求,高度重视,紧密配合,认真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确保按期、高效地完成迎评任务,推进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