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数:13486 更新时间:2009-11-04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42号)和省在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3]2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0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和报名
(一)全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全市设1个考点,考点设在市技工学校。
(二)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经市卫考办审核合格后领取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在衢省属医疗卫生单位、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在衢社会医疗机构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市直考点(市卫生局)报名;驻县(市、区)的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到所在地的卫生局报名。
市直考点报名地址:衢州市荷花二路(市卫生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3081059,市直考点集中报名时间为2004年1月6—9日。
(四)考生报名应按照规定提供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200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
3、 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
4、 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点经办人员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经报名所在地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同意后,在考试申报表的“报名点审查意见”栏盖章。
(五)200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要求统一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各报名点要按要求,及时、准确录入数据,汇总、传输考生信息。
1、 各报名点报名截止时间为2004年1月20日,报名点录入、审核、传输考生数据时间截止2004年1月31日。
2、 2004年度考试准考证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制发。
3、 因考试科目成绩连续流动管理,准考证及存根拟采用不同颜色底纹的专用纸张印制,依据考生报考科目数量不同百采用相应的专用纸张。准考证及存根样张见附件5。
4、 各报名点接收考证后须及时检查核对,于2004年4月20日前将准考证发到考生手中,并要求考生本人核对准考证上的报名信息。
5、 经核对,如发现报名信息有误,报名点应在4月25日前更正信息以文件方式上报市卫生局办公室,由考点汇总后上报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
(六)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可根据所报专业自愿选择订阅考试大纲等考试用书(征订目录和证订时间另附)。各考点征订结束后将征订书款汇至中华医学会衢州分会,开户行:衢州农行南区支行,帐号:306011199881000129
二、报考条件及有关说明:
1、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3)中选择报考专业参加考试。
2、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的3个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主亚专业及其专业代码见附件4。
3、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024—086之间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4、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工作岗位类别的人员,须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附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 报名参加2004年度卫生专业各专业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截至2003年12月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至2004年12月底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工作岗位专业的人员,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时间截至2003年12月底前。报名条件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2。
三、考试范围及方式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今年我省考试均采用纸笔卷考试方式。
四、考试时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时间定于2004年6月26日、27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 | 科 目 | 时 间 |
6月26日 | 基础知识 | 上午9:00—11:00 |
6月26日 | 相关专业知识 | 下午2:00—4:00 |
6月27日 | 专业知识 | 上午9:00—11:00 |
6月27日 | 专业实践能力 | 下午2:00—4:00 |
五、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报考初级资格每人每科收取50元;报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收取70元。其中,初级资格每人每科20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40元由各考点直接汇款到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初、中级资格每人每科10汇款到浙江省省本级财政专户结算分户,开户行:省建行营业部,帐号:102261128889(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单位代码:571400)。
考试费由各报名点直接汇款到中华医学会衢州分会,开户行:衢州农行南区支行,帐号:3060111998810000129。
附件:1、200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表样)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照表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主亚专业设置
5、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样张)
6、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考试 通知
抄送: 省卫生厅、人事厅
衢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3年12月26日印发
[NextPage]
附件1:
报名序号:
200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表样)
基本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贴照片处) | |||||||
民 族: | 出生年月: | |||||||||
有效身份及号码: | ||||||||||
教育情况 | 报考类别最高学历: | 毕业年月: | ||||||||
毕业专业: | ||||||||||
毕业院校: | ||||||||||
工作情况 | 工作单位: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联系电话: | |||||||||
单位所属: | 单位性质: | |||||||||
报名情况 | 报考专业: | 专业代码: | 报考级别: | |||||||
报考科目:基础知识( )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实践能力( )[报考科目处打√] | ||||||||||
档案号: |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 | 取得下一级资格年限: | ||||||||
工作人员填写 | 档案号核对 | [ ]是 [ ]否 | 报考专业核对 | | 上年度下一级资格年限 | |||||
考 区 | | 专业代码核对 | [ ]是 [ ]否 | 基础知识 [ ] | 相关专业知识 [ ] | |||||
考 点 | | 报考级别核对 | [ ]是 [ ]否 | 专业知识 [ ] | 专业实践能力 [ ] | |||||
审查意见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 报名点审查意见: 经办人签字: | ||||||||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上年度考试科目成绩审核: 地市级卫生(人事)行政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NextPage]
附件2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照表
基本条件 | 报考级别 | 学历和资历条件 |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3、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 初级资格 | 士级 |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 |
师级 |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士级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士级职务满2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 ||
中级资格 |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作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
注: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4、伪造学历等有关材料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NextPage]
附件3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01 药学
002 中药学
003 护理学
004 口腔医学技术
005 放射医学技术
006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07 病理学技术
008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09 营养
010 理化检验技术
011 微生物检验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12 药学
013 中药学
014 护理学
015 中医护理学
016 口腔医学技术
017 放射医学技术
018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19 病理学技术
020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21 营养
022 理化检验技术
023 微生物检验技术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24 全科医学
025 内科学
026 心血管内科学
027 呼吸内科学
028 消化内科学
029 肾内科学
030 神经内科学
031 内分泌学
032 血液病学
033 结核病学
034 传染病学
035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036 职业病学
037 中医内科学
038 中西医结合内科
039 普通外科学
040 骨外科学
041 胸心外科学
042 神经外科学
043 泌尿外科学
044 小儿外科学
045 烧伤外科学
046 整形外科学
047 中医外科学
048 中西医结合外科
049 中医肛肠科学
050 中医骨伤学
051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
052 妇产科学
053 中医妇科学
054 儿科学
055 中医儿科学
056 眼科学
057 中医眼科学
058 耳鼻咽喉科学
059 中医耳鼻喉科学
060 皮肤与性病学
061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062 精神病学
063 肿瘤学
064 肿瘤内科学
065 肿瘤外科学
066 肿瘤放射治疗学
067 放射医学
068 核医学
069 超声波医学
070 麻醉学
071 康复医学
072 推拿(按摩)学
073 中医针灸学
074 病理学
075 临床医学检验学
076 口腔医学
077 口腔内科学
078 口腔颌面外科学
079 口腔修复学
080 口腔正畸学
081 计划生育
082 疾病控制
083 公共卫生
084 职业卫生
085 妇幼保健
086 健康教育
087 药学
088 中药学
089 护理学
090 内科护理
091 外科护理
092 妇产科护理
093 儿科护理
094 中医护理
095 口腔医学技术
096 放射医学技术
097 核医学技术
098 超声波医学技术
09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00 病理学技术
10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2 营养
103 理化检验技术
104 微生物检验技术
105 消毒技术
106 心理治疗
[NextPage]
附件4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主亚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共用试卷考试科目 |
025 | 内科学 | 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 |
026 | 心血管内科学 | |
027 | 呼吸内科学 | |
028 | 消化内科学 | |
029 | 肾内科学 | |
030 | 神经内科学 | |
031 | 内分泌学 | |
032 | 血液病学 | |
033 | 结核病学 | |
034 | 传染病学 | |
035 |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 |
036 | 职业病学 | |
039 | 普通外科学 | 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 |
040 | 骨外科学 | |
041 | 胸心外科学 | |
042 | 神经外科学 | |
043 | 泌尿外科学 | |
044 | 小儿外科学 | |
045 | 烧伤外科学 | |
046 | 整形外科学 | |
063 | 肿瘤学 | 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 |
064 | 肿瘤内科学 | |
065 | 肿瘤外科学 | |
066 | 肿瘤放射治疗学 | |
076 | 口腔医学 | 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 |
077 | 口腔内科学 | |
078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
079 | 口腔修复学 | |
080 | 口腔正畸学 | |
083 | 公共卫生 | 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 |
084 | 职业卫生 | |
089 | 护理学 | 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 |
090 | 内科护理 | |
091 | 外科护理 | |
092 | 妇产科护理 | |
093 | 儿科护理 |
附件6
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1、2003年12月10日至2004年1月31日:报名点录入、审核、传输考生报名数据;
2、2004年2月1日至20日:考点审核考生资格;编排考场和考试试室,上传信息;
3、2004年2月21日至3月10日:考区审核并上传考生报名资格考场及试室安排;
4、2004年4月20日前考点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5、2004年4月21日至25日:考点上报考生错误信息;
6、2004年6月22日:与考点试卷交接;
7、2004年6月26日至27日:考试实施;
8、2004年6月28日至29日:考点回送答题卡。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和省部属在衢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