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通知

文章来源:医保办 作者: 点击数:7191 更新时间:2020-08-20

根据衢州市医疗保障局、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衢州市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衢医保联发〔20209号)的有关规定,我院将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价内容

(一)提高价格标准的项目

1、诊查费。普通门诊诊查费由现行10/次调整为12/次;急诊挂号诊查费由现行11/次调整为13/次;专家门诊挂号诊查费(副高)由现行15/次调整为18/次;专家门诊挂号诊查费(正高)由现行17/次调整为20/次;门急诊留观诊查费由现行10/日调整为12/日;住院诊查费由现行15/日调整为18/日。

2、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中医诊疗类医疗服务价格,共61项。

3、手术、护理类和其他项目价格。提高护理类7项、注射类34项、一般检查治疗类52项、病理诊断类29项、临床各系统诊疗类8项、手术(麻醉)类624项价格。

4、涉及儿童的医疗服务项目其价格相应调整。

(二)降低价格标准的项目

1、降低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降低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包括医学影像检查类98项、超声检查类63项。

2、降低部分检验类收费标准。降低部分检验类服务项目价格,共192项。

具体各调价项目内容和价格查询:扫描门诊及住院大厅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宣传展架下方二维码、医院网站、自助机、我院医保办(价格管理)(电话号码:3056147)。

二、实施时间

20209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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