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服务中心相关问题

文章来源:门诊办 综合服务中心 作者: 点击数:5249 更新时间:2023-02-22


1.综合服务中心位置在哪里,可以办理哪些业务?

综合服务中心设在门诊一楼大厅。

可办理人工挂号、收费、退号、退费及其他缴费异常处置;检查集中预约;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病案复印或病历资料打印;医疗证明盖章办理;意外伤害责任承诺书申请办理;特殊病种门诊办理;麻醉药品使用专用病历建档及麻精药品专用病历的保管;医疗报销相关事宜;咨询服务以及其他异常问题处理。

2.病案复印或病历资料打印如何办理?

患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代办人携带患者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到门诊一楼大厅综合服务中心“病历复印窗口”办理。

3.意外伤害责任承诺书如何申请办理?

办理人到综合服务中心取《意外伤害承诺书》,填写资料签字按指印→主管医生签字→携带《意外伤害承诺书》和申请人本人的社保卡原件到综合服务中心办理,由社保局审批是否通过会电话联系患者。

4.特殊病种门诊如何申请?

医生开具特殊门诊申请单,患者携带申请单、病理报告单或检验单至门诊综合服务中心办理(龙游、常山、江山、开化居保还需提供诊断证明和出院小结,如原有慢性病门诊的患者需先取消慢性病再办理特殊门诊)。

5.麻醉药品使用专用病历如何办理?

办理对象:因镇痛需长期使用麻精药品的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性疼痛的患者,可申请建立麻精药品专用门诊病历。

有效期:长期使用麻精药品的门急诊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随诊一次。若随诊发现患者不再需要继续使用的,专用门诊病历将被及时注销。

办理时需提供以下3类材料:

(1)本院医生开具的医疗诊断证明;

(2)患者本人社保卡原件;

(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